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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工贸行业企业“双控”机制建设工作的提示

发布日期:2020-06-24  11:37:45 作者: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高新区、滨湖新区安全监管局:

   为进一步推动《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省政府2号令)的贯彻执行,确保工贸行业企业“双控”机制建设工作有效落实,按期完成,现做出如下提示: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贯彻落实。各县市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和目标,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主导企业“双控”机制建设,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确保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二、严格推进落实,确保有序实施。要按照省市制定的工作推进方案安排,通过进一步宣传发动,标杆示范,帮扶指导,强化措施落实,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

三、加强协调调度,强化督导帮扶。要通过月调度、月报告等制度,及时了解相关企业进度和完成情况,对进展缓慢、工作标准不高的,要加强重点帮扶指导,确保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四、严把标准要求,执法检查推动。要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把“双控”机制建设做为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严格按照“2号令”要求,督促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双控”机制建设工作规范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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