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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全面完成应急系统调查成果核查工作

发布日期:2021-12-06  15:54:06 作者: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加快推进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应急系统调查成果核查任务,衡水市普查办严格按照国家、省普查工作部署,自11月15日起,对全市988个调查对象全面启动市级核查工作。截至目前,衡水市已全面完成应急系统调查成果核查工作,核查进度100%,整体差错率0.64%,符合国家核查标准要求。

      制定工作方案。为保证全市普查应急系统调查成果质量,依据《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应急管理系统调查成果质检核查方案》,市普查办制定出台了《衡水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应急系统调查成果核查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此次核查的职责分工、核查对象、核查内容、核查形式和工作流程,为全市核查工作提供实施依据。

       召开启动会议。11月10日,市普查办召开全市普查应急系统调查成果核查工作动员部署培训会议,对核查工作进行全盘统筹、任务对接和安排部署。成立核查工作组,对核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编发《衡水市应急系统普查核查工作文件汇编》《核查工作提示函》《内业核查清单》《外业核查流程》,提前做好各项核查准备。

      加大核查力度。为提高核查工作成效,市普查办坚持“多重核查、区域联动”机制,成立巡回核查组、片区核查组,下设16个核查小组,通过外业为主、内业为辅、内外业相结合的方式,对承灾体、综合减灾能力、历史灾害等调查数据进行抽样核查,真正达到发现存在问题、落实改进措施、补齐工作短板、完善痕迹资料、提升数据质量,确保实现“核查一片、带动一片、完成一片、见效一片”。

       及时整改完善。针对此次核查发现的168条错误指标、9类存在问题,核查组及时反馈问题清单,各县市区迅速召开整改推进会议,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在市级核查基础上举一反三进行全面整改。市普查办对核查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延伸问题进行重点督查和复核,确保按期保质完成整改任务,全面提升全市应急系统调查成果质量,为评估区划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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